【通知】开展2022-2023-2学期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 及组织准入考试的通知
各学院:
为加强和完善学校实训室管理,现对本学期实训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学习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
教育部2月8日印发《高等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》(教科信厅函[2023]5号),请各学院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并落实,《规范》全文见附件1。
二、本学期实训室管理工作重点及要求
1、管理制度完善
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实训室管理,建立、完善和落实实训室安全准入等制度。
各学院根据所管理实训室情况建立院级的实训室管理制度。(制度不能是上墙的简化操作规范,内容要涉及院级组织管理机构、管理办法、各实训室管理等内容,内容参照附件2检查项目。)
2、实训室安全培训
学校将面向实训室管理人员组织急救或安全培训学习。
各学院组织自己学院教师和学生的实训室使用及安全培训(要留存培训PPT、签到表、培训照片上交存档)。
3、应急预案完善
各学院根据各实训室情况,在参考学校实训室应急预案(附件3)制订各自的应急预案,重点在电、火、危险品造成的突发情况处理。
4、危险源梳理及管理
各学院梳理可能存在的危险源,如学校已知的强电、易燃颜料、易造成环境污染的显影液、酒水、刀叉、高温高压等物品或环境,形成危险源清单,制定管理办法。
三、近期实训室管理工作安排
1、各学院参照上面第二条第4点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(附件4)和《危险化学品目录解读详解》(附件5)对实训室危险源进行梳理,填报《实训室危险源梳理信息》(附件6),在3月10日前盖章上交到信息化与设备中心。
2、根据国家、省市和学校实训室管理制度,要求各学院每月严格执行实训室进行安全自查,填写自查表(附件7),期末统一上交到信息化与设备中心存档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上报学校信息化与设备中心。
3、各学院组建、上报2023年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,填报附件8,在3月10日前盖章上交到信息化与设备中心。
四、实训室安全知识学习及考核的组织
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》要求及太阳成官网情况,组织2021和2022级全体学生参加实训室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,具体要求如下。
1、学习内容
实训室使用安全、危化品管理、逃生急救、消防安全等通识知识教育。
2、学习及考核方式
学生通过“学校信息化与设备中心网站/培训学习/实验设备”栏目自修学习,网址:
http:/19xinxi/05xuexi/05xuexi_509_1.html
理论试题网址:
http:/19xinxi/05xuexi/05xuexi130.html
学习完成后通过以下网址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线参加考试:
https://ks.wjx.top/vm/ee2L2KA.aspx#
3、组织及时间安排
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各班级参加学习和考试。
时间:2023年2月28日-3月10日。
4、其他说明
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,考试结束后由信息化与设备中心统计不合格及缺考名单给各学院,重新组织学习和考试。
工作咨询:信息化与设备中心 高俊
附件1、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
附件2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
附件3、苏百院〔2022〕60号 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
附件4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
附件5、危险化学品目录解读详解
附件6、实训室危险源梳理信息
附件7、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
附件8、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
信息化与设备中心
2023年2月19日
详细内容请见邮件通知